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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17年)

作者:
时间:2017-11-13
 
        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为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面向铸造行业未来需求,开展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过程应用基础理论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的研究,建设成为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共性技术、铸造应用基础技术研发基地。本实验室面对国内外研究人员开放,欢迎国内外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它单位的科技工作者申请开放课题。
一、开放课题支持的研究方向
本实验室从事轻合金基础应用理论、先进合金材料制备与应用、数值模拟应用、先进成形工艺及装备等方面的基础研究,拟支持以下研究领域的开放课题:
1、铝、镁合金先进铸造技术
(1)铝合金液质量一体化检测装置研发
(2)铝、镁合金铸造工艺数字化设计研究
2、钛合金先进铸造技术
(2)HIP处理对钛基复合材料铸造组织、性能的研究
(2)钛合金先进铸造应用基础研究
3、特种合金先进铸造技术
(1) 轻量化核辐射屏蔽材料协同设计的基础研究
(2) 爆炸载荷作用下点阵夹芯结构的结构优化与动态响应研究
4、绿色快速铸造技术
(1)喷墨砂型3D打印技术
(2)绿色环保造型材料制备技术
5、轻合金高端铸件检测技术
(1)高端装备铸件内部缺陷的数字射线检测及内部结构精确测量技术研究
(2)高端装备镁合金铸件内部缩松和偏析缺陷形态的射线评定参考底片研究
二、课题申请及批准程序
1、实验室每年集中受理开放课题的申请,课题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
2、申请者与实验室联系并索取课题申请书,填写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寄交本实验室;
3、课题申请书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资助,评审意见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4、对批准的课题,经实验室与申请者签订任务书后按计划执行。
三、开放课题管理
1、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对国内外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实行全方位开放。申请者一般应从事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工作,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申请者可自带经费(课题和研究内容自定)或申请资助。建议申请者至少与一名重点实验室科技人员联合申报。
2、获得批准的项目应与重点实验室签订课题执行任务书或合同,并按照合同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接受重点实验室的监督和检查,在每年11月底前向实验室递交进展报告。
3、开放课题运行、经费管理及验收指标严格按照《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4、课题基金开支的范围: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水电费、测试费、差旅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复印费等。
(2)使用重点实验室内部的公共设施和大型设备应缴纳的设备维护费、折旧费及材料费等。
(3)访问学者和研究人员来实验室的差旅、住宿费和适当的生活补贴费。
5、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如研究计划有较大变动,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课题完成后,研究人员须向实验室申请结题,并将实验资料(含实验原始记录)等提交重点实验室存档,把科研成果和财务决算报有关部门处。
6、固定资产产权归属:利用开放课题基金加工、购置的仪器设备归本实验室所有。
7、中断和取消:如出现研究课题因故中断、发生重大偏离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中断或取消原批准的课题经费。
   
高端装备轻合金铸造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2:开放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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