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沈阳铸造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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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8

沈阳铸造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依据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机构及分工职责

本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谢华生担任研究生复试小组组长,小组成员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总经理徐爽、博士研究生导师赵军、陈瑞,硕士研究生导师刘志中、金磊、英语翻译陈闻、人事教育处副处长(秘书)王猛组成。

复试小组组长谢华生负责招生复试全面工作,对招生质量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小组成员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承担相应职责,人事教育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复试工作小组:

组长:谢华生

组员:徐爽、赵军、陈瑞、刘志中、金磊、陈闻

秘书:王猛

二、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三、考生基本要求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单位考生

1、复试分数要求:通过国家A类地区工学分数线,即总分≥273分,单科≥37(满分100分)/≥56(满分150分)。

2、学术要求:熟练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利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对调剂到我单位的考生

1、调剂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与材料加工工程相同、相近(材料、焊接、机械相关专业),参加统考科目相同相近。

2、调剂分数要求:通过国家A类地区工学分数线,即总分≥280分,单科≥37(满分100分)/≥56(满分150分)。

3、调剂学术要求:熟练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能够利用所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调剂考生遴选原则:依据考生初试成绩及本科在校期间成绩,同时考虑专业相关性。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28日(周四)8:30 所区视频会议室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线上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件。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核验其学生证及在学成绩单(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口语、综合素质和能力等考核内容。

时间:3月28日8:30(每生时间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40分)

考生用外语自我表述(2分钟);用外语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

2、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对复试合格者进行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四)体检

考生录取前进行体检,提供县(区)以上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五)录取

本单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小组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和总成绩排序,经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后,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录取办法如下(含一志愿考生):

1、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排名后30%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70分以下)不予录取;

4、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

六、复查办法

入学3个月内通过专业考试等方式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方式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本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chinasrif.com)统一社会公布。

联系人:王莎

联系电话:02425869905/15909881936

邮箱:szs25869905@163.com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证本单位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及时汇报的原则,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不良影响,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谢华生

副组长:徐爽

组员:许洪贵、赵军、刘志中、王宝超

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实施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负责现场协调、指挥等工作,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组长为防控工作及应急工作第一责任人,招生工作小组办事处设在人事教育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人事教育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涉及本地区本单位的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处置报告,避免发酵和炒作,各小组成员要积极配合,承当相应的防控责任。

(三)应急处置办法

1、复试工作小组共7名专家评委,工作小组成员在复试前或复试过程中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参加复试,立刻由备用专家评委替补。

2、复试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若不影响复试,复试应正常进行,应急小组立即通知后勤部门进行检查并尽快修复。

3、如发生火灾、集体中毒等意外事故,工作人员做好人员疏散、伤病员医治和情绪安抚工作,保证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终止复试的考生及时安抚疏导,另行安排复试时间。

4、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时实行逐级上报制度,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及时回应,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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